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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赠与合同

合同纠纷 04-22 620

赠与合同,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 合同。我们可以从赠与合同的概念中看出如下内涵:第一,赠与是一种合意,是双方 的法律行为。赠与合同虽为单务、无偿合同,也需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 能成立。第二,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。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人将自己的 财产给予受赠人为内容的合同,是赠与人转移财产所有权于受赠人的合同。第三, 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。所谓“无偿合同”,是指仅由当事人一方为给付,另一方不必 向对方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。在赠与合同中,仅由赠与人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给 予受赠人,而受赠人取得赠与的财产,无须向赠与人偿付相应的代价。第四,赠与合 同是单务合同。所谓“单务合同”,是指仅由当事人一方负债务,另一方不负债务,
或者虽负有债务,但无对价关系的合同。在一般情况下,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 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,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。第五,赠与合同为诺成 合同。所谓“诺成合同”,又称“非要物合同”,是指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,即能 成立的合同。赠与合同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成立,而无论其是以口头形式 还是书面形式订立的,也无论赠与的财产是否交付。第六,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。 所谓“要式合同”,是指法律要求必须采用一定形式的合同。所谓“不要式合同”,是 指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。赠与合同既可采用口头形式,又可采 用书面形式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办理公证证明。无论采用何种形式,也无论是否经 过公证,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成立。①赠与与民间借贷关系的法律关系不同,但是 又存在难以区分的情形,但是对民间借贷与赠与进行区分又是十分有必要的,因 为,案由性质不同,其请求权的请求事项亦不同,尤其是一旦认定为赠与关系成立, 当事人则无法主张对方归还本金、利息、违约金等要求。需要区分赠与关系还是借 贷关系情形的,大多数为当事人双方存在亲属、朋友或者恋爱等关系,双方并未签 署正式的书面借贷合同,此时借款方主张双方为赠与关系,而出借方则主张双方为 民间借贷关系。在此情形下,则需要人民法院结合相关证据判断双方实际达成的 合意,以此作为判断双方之间是赠与关系还是借贷关系的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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